小V财讯/高飞
据深交所网站消息,浙江科峰有机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峰股份”)的首发事项已通过上市委审核,不日将提交注册。不过《V财网》也注意到公司股权过度集中存在一定的内控风险,以及公司选择在业绩下滑产能充裕之际募投扩产也令人质疑。

科峰股份是一家以有机硅应用材料为主业,专业从事纺织印染助剂、纳米液体分散染料及其他有机硅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嵌段硅油、氨基硅油等后整理助剂、前处理助剂、染色印花助剂及纳米液体分散染料。
根据招股说明书,科峰股份本次创业板IPO,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拟发行新股不超过2,000.00万股(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预计募集资金3.9亿元用于年产23,000吨有机硅深加工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
业绩下滑产能充裕募投存疑
值得一提是,科峰股份募投项目选址于浙江省衢州市,拟利用现有厂房装修改造,建筑面积7,913.60平方米,购置设备484台/套,软件2套,项目建成后将新增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合计23,000吨的年生产能力。
但是根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产品产能利用率均明显下滑。其中,公司纺织印染助剂报告期各期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6.59%、70.67%、58.46%。2022年公司纳米液体分散染料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仅有3.68%,其他有机硅产品产能利用率仅有16.95%。
可见报告期末科峰股份产能利用并不高,而且近年来,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润禾材料、德美化工、传化智联、雅运股份等均对硅油整理剂项目进行扩产,若未来行业不能消化新增产能势必导致产能过剩,对公司可持续经营产生风险。而公司选择在产能如此富余的情况下募投扩产,不免让人质疑本次募投的合理性以及必要性。
而且在产能利用率下滑的另一面也暴露出科峰股份业绩下滑的风险,毕竟纺织印染助剂、纳米液体分散染料一直是公司主要产品报告期内两种产品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85%、96.92%和90.84%。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下滑这么名下,公司业绩自然也是相应的下滑。
2020年-2022年,科峰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138亿元、5.195元和4.403亿元,2022年较2021年营收下滑15.25%;各期净利润分别为3722.02万元、7309.55万元和6451.85万元,2022年较2021年下滑11.73%。
研发费用踩线为达标准专利突击
对于IPO企业来说,未上市业绩就下滑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尤其是创业板审核新规对于企业报告期内业绩增长本身就提出了相应的标准,虽然科峰股份因营业收入得以豁免部分标准。但是业绩报告期内业绩下滑,还是不得不令人担忧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风险。
而且从研发投入标准来看,科峰股份在研发标准上也是刚刚踩线达到创业板准入标准而已。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分别为 1,495.67 万元、 2,127.18 万元、 1,869.13 万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合计 5,491.98 万元。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也就是比准入标准的5000万元刚好多出491万元,真的是精准踩线。
相较于刚刚踩线的研发费用,报告期内科峰股份的研发成果倒是表现极其亮眼。根据招股书显示,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共计47项专利,其中13项为发明专利。而有有意思的是通过对比发现公司的13项发明专利全部集中在报告期内获得授权。作为一家2002年成的公司,发明专利却全部集中在报告期内获得,其中怕是有专利突击的嫌疑。
股权集中内控存忧
此外,科峰股份股权结构上也存在过度集中的风险。招股说明书显示,科峰股份的股东包括李云峰、丁适跃、科峰投资、科发投资。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科峰投资持有71.67%的股权、李云峰持有12.22%的股权、科发投资持有10%的股权、丁适跃持有6.11%的股权。其中,李云峰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科峰股份93.89%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及实控人。
股权如此高度集中下,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规范性制度或许就兴通虚设。从报告期内科峰股份在供应商客户管理可见一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中多家刚成立公司就是最好的证明。

甚至在本次申报资料中也是出现诸多纰漏,其中在2023年5月更新的问询回复中关于公司客户杭州斯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说明上,公司披露显示,该公司股权结构为傅人俊持股 35%;林晓文 持股 21%;陈关喜持股 14%等。而根据企查查显示,该公司股权早在2022年12月份已经变更为苏州祺添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不仅如此,科峰股份还曾因网站管理不当和安全管理问题遭到行政处。2019年4月9日,海宁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出具海公(网)行罚决字,其查获科峰股份的互联网网站(www.zjkfchem.com)有涉及宣传赌博的违法信息,并查明科峰股份未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导致网页信息被篡改,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给予科峰股份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另外,2021年7月7日,德清县应急管理局向科峰股份子公司科峰新材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事项如下:截至2021年5月7日检查当日,科峰新材发生一起闪燃事故,系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动火作业前未对作业现场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内部审签手续。上述事项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给予9.9万元罚款。
(严正声明:上文内容基于公开资料,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作投资建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原创来源为V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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