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格精机:代持股份转让实际控制人存在逃税嫌疑;企业财务报告数据异常;前高管涉嫌犯罪。

发布日期:2021-11-19 15:16:17   浏览量 :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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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创业板公告,2021 年9月23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将审核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格精机”)首发申请。

凯格精机成立于2005年5月8日,主要从事自动化精密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支持服务。公司生产的自动化精密装备主要应用于电子工业制造领域的电子装联环节及LED封装环节,公司主要产品为锡膏印刷设备,同时经营有点胶设备、柔性自动化设备及LED封装设备。

代持股份转让实际控制人存在逃税嫌疑。

凯格精机的招股书显示,凯格精机前身凯格有限设立前,实际控制人邱国良、彭小云分别委托邱美良(邱国良之胞弟)、彭天寿(彭小云之胞兄)代为持有凯格有限的股权。

双方口头约定确认代持关系。2005 年 4 月 20 日,彭小云作为开户代理人以30.00万元和 20.00 万元开户资金分别为邱美良、彭天寿开立了个人银行账户,其中,30.00 万元取现自邱国良的银行账户,20.00 万元来自于彭小云的自有现金。 2005 年 4 月 22 日,上述款项作为凯格有限的出资款,从邱美良和彭天寿新开设的账户划转。

2007 年6月15日,凯格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邱美良将所持凯格有限60.00%的股权转让给邱国良;彭天寿将所持凯格有限 40.00%的股权转让给彭小云。

图片来源:凯格精机IPO招股书

上述可以看到,在本次代持股权转让时,由于代持关系,进行了平价转让。凯格精机实际控制人邱国良、彭小云也未缴纳任何个人所得税。

小编在这里就有疑点了,招股书显示实际控制人邱国良、彭小云是通过现金给了代持人邱美良、彭天寿二人出资款,这就无法证明出资款是否真实来自于实际控制人邱国良、彭小云;四人之间没有任何代持协议的存在,仅仅是口头协议,这就无法证明代持的存在。为什么招股书上就无中生有的说这是代持呢?是不是以后股权转让的时候都可以用代持来逃税?

凯格精机如果没有代持协议,没有转账记录。是无法来证明代持关系的。而正常的企业股权转让是要进行评估,如果有溢价是必须要进行个税的缴纳。

企业财务报告数据异常,账务处理错误。

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2020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根据新准则及相关衔接规定,本公司自2020 年1 月1 日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由此可见合同负债是不包含增值税的,预收客户的款项应该把增值税用其他流动负债科目单独核算。企业在会计处理时未按准则操作。

图片来源:凯格精机IPO财务报告

从财务报告上可以看到,凯格精机的合同负债包含了预收款项里面的增值税,未单独把增值税放到其他流动负债科目核算。

小编从格力电器的2020年报上看到,合同负债是不包含增值税的。

图片来源:格力电器IPO财务报告

小编在凯格精机的财务报告里面还发现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金额达到了565,000,000.00元,明细为购买理财产品。众所周知,理财产品是有一定周期的,理财产品并不能准确到每年的12月31日当天。这就要去会计师在处理相关收益的时候,要进行计提。把未确认的收益计提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小编查遍凯格精机的财务报告也未见到相关科目。也就是说凯格精机存在未确认的收益。

对理财产品未确认收益的处理,在很多上市公司的年报披露里面都能看到。

图片来源:水晶光电IPO财务报告

一个上市申报的公司,出现这么多的纰漏,也实在不得不让人怀疑聘请的第三方财务能力。同时出具的财务报告又怎能让投资者放心。

高管身份行贿大客户,公司不认同“高管”身份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作出(2021)豫 0192 刑初 145 号《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刘勇军为了自己的业绩和提成,先后用自己在公司的提成款于 2015 年 9 月、 2018 年 4 月、 2018 年 6 月分别向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IDPBG 事业群 MLB-PE 资深副理王志军(已判决)行贿 94 万元、 50 万元、 50 万元,共计 194 万元;于 2018 年 9 月向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IDPBG 事业群 MLB 制造工程处经理李西航(已判决)行贿 50 万元。……。被告人刘勇军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万元”。

案中的刘勇军曾任发行人业务员、销售副总监、销售总监职务,于 2020年6月15日离职,目前为发行人股东并持有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余江凯格10%的股份。

凯格精机称,刘某的行贿行为系其为了自己的业绩和提成,行贿资金为其在公司的提成款,提成款由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彭小云经手发放。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邱国良、彭小云作为证人提供证人证言外,发行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并未涉及上述案件。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 5 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刘勇军身为凯格精机的高管,涉嫌犯罪,成了公司上市的拦路虎。凯格精机只能断尾续命。但是能不能求得续命就不得而知了。同时这也说明凯格精机上市之路注定不平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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