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百川:大客户自研砍单合作持续性成疑,内控混乱未披露客户关联

发布日期:2025-08-26 09:15:30   来源 : 小V财讯    作者 :高飞    浏览量 :3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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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信息,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拟定于 8 月 28 日,对创业板拟上市企业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纳百川”)的发行上市申请展开审议。资料显示,纳百川成立于 2007 年,核心业务聚焦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热管理、燃油汽车动力系统热管理及储能电池热管理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涵盖电池液冷板、电池集成箱体、燃油汽车发动机散热器、加热器暖风等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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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户自研砍单合作持续性成疑


在经营业绩层面,需重点关注的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202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 100,813.32 万元,到 2024 年度已增长至 140,781.10 万元,增长趋势明确。然而,与营业收入的稳步攀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司利润表现却陷入停滞。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来看,2022 年该指标为 11,112.28 万元,但 2024 年不升反降,跌至 8,804.38 万元,利润增长显著滞后于营收增长。


深入分析利润增长乏力的原因,可发现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已连续四年处于下滑通道:2020-2024 年毛利率分别为 24.86%、23.47%、22.00%、19.43%、17.54%。进一步追溯可知,毛利率的下滑起点始于 2021 年(2020 年毛利率 24.86%,2021 年降至 23.47%),这意味着近四年间纳百川的盈利能力持续减弱。尤为值得注意的是,2024 年 17.54% 的毛利率较 2020 年的 24.86% 下降了近三成;进入 2025 年,盈利能力下滑趋势仍未扭转,2025 年 1-3 月主营业务毛利率再度降至 14.34%。

 

导致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承压的核心症结,直指其对大客户的高度依赖。2022-2024 年,纳百川对宁德时代的直接销售收入占比分别达到 53.73%、48.94%、48.21%;若叠加宁德时代指定的箱体供应商(如宁德凯利、宁德聚能等)通过间接采购形成的收入,2024 年公司对宁德时代相关业务的收入占比已超过 60%。对比行业数据来看,同期新能源热管理领域龙头企业三花智控对单一客户的最高依赖度不足 20%,银轮股份对单一客户的依赖度也控制在 30% 以内,行业平均单一客户依赖度约为 25%,显然纳百川的客户集中风险已远超行业安全阈值。


受宁德时代作为行业龙头的较强议价权影响,其对纳百川的采购价格年复合降幅达到 8.3%,这一降幅显著高于行业 5% 的平均水平,直接对纳百川核心产品的盈利空间造成挤压。以电池液冷板为例,该产品毛利率从 2022 年的 19.69% 降至 2024 年的 14.32%,2025 年第一季度进一步降至13.85%。

 

更为严峻的是,宁德时代已于 2023 年启动电池液冷板自研项目,2024 年对纳百川的采购量同比下降 12%;且据规划,其自研产线 2025 年产能将达到 200 万台套,可覆盖自身 60% 的需求,2025 年第一季度对纳百川的采购规模仍呈缩减趋势。

 

基于上述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问询过程中多次要求纳百川说明 “与宁德时代合作的可持续性”,以及 “客户多元化战略的具体落地措施”,这一问询方向也与市场对公司经营风险的关注重点高度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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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混乱未披露废料客户关联



从股权结构来看,纳百川是典型的家族控股企业,实控人陈氏家族通过 “直系持股 + 亲属参股” 构建起高度集中的控盘格局。招股书显示,实控人陈荣贤一家三口通过直接与间接持股合计控制 55.58% 股份,且岗位分工形成 “决策权 + 运营权 + 信息披露权” 的家族主导模式 —— 陈荣贤任董事长(掌决策)、妻子张丽琴任总经理助理(掌运营)、儿子陈超鹏任董秘(掌信息披露),核心权力完全集中于家族核心成员。


进一步看,实控人亲属通过直接或间接持股进一步巩固家族控制权:张丽琴兄弟张传建直接持股 13.31%、姐妹张丽云间接持股 1.93%、姐妹张玉琴配偶李学荣间接持股 4.48%,叠加陈氏一家三口的持股,陈氏家族合计控制股权超 75%,股权集中度远超创业板拟上市企业平均水平。此外,公司还存在联姻关联方高溢价入股、神秘股东借款持股等特殊操作,此类股权运作细节引发市场对其股权稳定性及潜在利益输送风险的高度关注。


股权与权力的高度集中,亦对公司内控管理产生负面影响。招股书明确披露,2021 年至 2022 年,纳百川存在通过个人账户、未入账现金收取部分废料销售款及零星货款、支付经营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况 ——2021 年度通过该方式收取款项 131.55 万元、支付经营成本费用 306.03 万元;2022 年度收取款项 91.81 万元、支付经营成本费用 101.81 万元,此类操作违反财务规范,反映出公司内控体系存在明显漏洞。

 

更为关键的是,通过公开信息交叉验证发现,纳百川的三家废料销售客户(滁州百资外贸服务有限公司、马鞍山凌阳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马鞍山静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均为成立当年即成为公司客户,其中滁州百资外贸服务有限公司与马鞍山凌阳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的监事同为夏建朝,明显存在关联关系,但公司在交易所问询回复中未提及该关联情况,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存疑,进一步加剧市场对其内控合规性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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